东南网2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璜 通讯员 王羚菲)21日,一批价值16.6万元的处理器通过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由戴尔(中国)有限公司调拨到同集团“兄弟”企业戴尔(厦门)有限公司,原本耗时1天的保税料件报关交付手续仅几分钟就完成了。
“每年集团不同的生产线上要快速调拨约3000万元的保税料件,实行新模式后,可节省超30万元的物流成本。”戴尔(厦门)有限公司贸易合规部负责人吴姗姗说。
“原料从外进、产品在外销”的加工贸易,是联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贸易方式。因其全程免税的特点,所有的保税料件都必须纳入海关设立的加工贸易手(账)册这本“存折”,“一进一出”都得“登记在册”。戴尔(厦门)与戴尔(中国)属于同集团的“兄弟”企业,厂区相邻、生产线相连,料件流转需求十分频繁,而原本分属于2本手册的保税料件如需流转,必须办理保税流转手续“取出”再“存入”,无法“直接转账”,大大增加了时间成本和资金压力。
“我们是24小时不间断的个性化订单式生产企业,对生产效率要求极高。”吴珊珊介绍,“得益于‘集团保税’,料件流转效率大幅提升,且无须缴纳税金,解决了紧急缺件这个大问题,提升了国际市场竞争力。”
她提到的“集团保税”,指的是海关对企业集团实施加工贸易整体监管,由集团内的牵头企业统一办理加工贸易手册、统一向海关申报进出口,保税货物可在集团内部各备案企业间自主存放、自由流转,从而贴合企业集团化统一实施采购、生产加工、销售等一体化经营需求,实现了海关加工贸易监管从“小手册”到“大集团”的转变,而此前该模式只能适用于海关AEO认证企业。
去年底,聚焦企业诉求集中、反映强烈的企业集团准入门槛较高等问题,海关总署出台了16条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措施,推出了包括拓展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适用范围、放宽深加工结转集中申报时限、优化加工贸易成品出口退换管理等一套政策“组合拳”,为加工贸易持续高水平发展注入新活力。
厦门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厦门海关辖区已有5个集团的10家企业采用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覆盖光电、集成电路、电子信息等多个地方优势产业。新政落地以来,已为企业节省保证金等资金占用3.5亿元,节约物流等费用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