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清流县豆腐皮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经过县级初评、市级验收、省级复核,达到《福建省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工作指南》《福建省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试点建设验收标准》等试点建设标准要求,正式确定为“福建省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
清流县豆腐皮小作坊集中加工区位于清流县嵩溪镇,占地面积2000多平方米,是一个集食品研发、提升、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豆腐皮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长期“一对一”跟踪服务,对加工区规划、建设、运行等关键环节进行层层把关和指导,并多次对小作坊业主进行技术指导,目前已引进豆腐皮食品小作坊10家,年度产值1000万元以上,成为规范化、集约化的清流豆腐皮加工小作坊示范基地。
清流县豆腐皮小作坊集中加工区是我市第二个“福建省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它将示范带动更多的食品加工小作坊提升加工水准,督促加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意识,有力推动我市食品加工小作坊规范发展、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