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联合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发布了《上海市虹口区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白皮书》,通报2018-2020年虹口区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审裁情况。
白皮书梳理了2018-2020年虹口仲裁院和上海虹口法院所处理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成因及应对机制,同时基于该类案件的裁审情况向用工单位、劳动者及相关部门给出对策建议,并结合典型案例介绍了法院审理该类案件的审判思路和方法。
据虹口仲裁院副院长高燕介绍,从劳动争议案由上看,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案由集中在劳动合同和追索劳动报酬两类纠纷,涉及劳动者的基本权益。2018-2020年,受理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中含有要求支付工资(不含加班工资)请求的案件比例达81.5%,含有要求支付加班工资请求的案件比例达16.9%,含有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请求的案件比例达33.8%。
“群体性劳动争议分布的企业性质来看,主要发生在私营企业,占比约61.1%。”高燕表示,从群体性劳动争议分布的行业来看,以建筑业、服务业、加工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这些行业的显著特点是经营上的不稳定性,且债权债务关系相对复杂,资金链一旦断裂很可能导致欠薪,而所涉劳动者则大多是从事技术含量低、薪资待遇低岗位的来沪从业人员。
数据显示,2018-2020年,上海虹口法院共受理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33批次361件,已审结31批次358件,收案数相对而言仍处高位,原告主体多为劳动者。从涉案的行业及企业属性来看,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占比较重。案件类型呈现多元趋势、诉讼请求多以复合型为主,且诉讼中劳动者利益呈现趋同化,存在“抱团诉讼”情况。
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之所以居高不下,白皮书指出,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过程中,一部分经济效益差、产能落后、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被关停并转,这一过程中易引发群体性劳动争议。另外,“共享用工”“灵活用工”等新型用工形态,但相较于传统用工模式,从业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待进一步厘定,两者权责尚需进一步明晰,故易引发群体性劳动争议。
此外,还有用人单位用工管理不规范、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和疫情影响等原因。
虹口区人社局局长蔡正茂表示,下一阶段要充分运动新技术拓展业务工作,将线上线下方式相结合,坚持注重实效,延伸服务,加强研判,推动调解审裁示范案例制度化,善用惩戒,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和劳动用工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虹口法院副院长倪振良表示,该院将以此次白皮书发放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助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为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