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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四类人员可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信息来源:zgjgw.com   时间: 2022-05-27  浏览次数:6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发生工伤了怎么办?外卖员参加工伤保险由谁出钱?实习生能参加工伤保险吗?近日,记者从徐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从2021年1月1日起,像非全日制的劳动者、多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等4类人员都可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徐州市四类人员可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第一类 非全日制的劳动者

  指从事《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累计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劳动者。

  第二类 多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指职工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类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是指用工单位招用的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工伤保险。男性:60周岁≤65周岁、女性:50周岁≤65周岁。

  第四类 实习生

  实习生是指年满16周岁,由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集中统一安排学期性顶岗实习的学生,可以参加工伤保险。

  以上四类人员,用工单位可为其单独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单位未给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另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逾期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视为违法行为。员工可以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招工表、考勤记录等信息,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经查实后,劳动监察部门除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外,还会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员工办理参保手续补缴社会保险费。另外,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工作人员提醒,缴纳社会保险是各用人单位的义务,各单位可以携带材料到就近的各区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经办窗口、为这四类人员单独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徐视融媒记者:潘璐璐 侯楠

  编辑:徐浩 戚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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