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在来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中,有群众反映“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保安村那生坡泥土粉碎晾晒的黑泥产生粉尘,导致附近农田的农作物受到污染”。接到案件转办后,南宁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江南区苏圩镇政府、江南区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管理局等部门配合,组成联合调查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实处理。
经了解,群众所投诉的加工点为南宁市远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场地面积3000平方米,从事泥炭土的加工,建有一间铁皮棚车间,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晾晒、粉碎、装袋。
在现场,执法人员检查了该企业泥炭土堆放、晾晒和粉碎、装袋作业场所,以及附件周边农田,查实该公司场地内的原料没有完全覆盖、场地周边没有围挡措施,造成扬尘污染;在该企业生产场地的北面甘蔗地里,发现了群众反映的“黑泥”,经查实为该公司生产的泥炭土,因未经围挡在场地堆积,被雨水冲刷到北面的甘蔗地;未发现有生产废水。
经农业农村部门执法人员介绍,泥炭土用来生产有机肥的原料,对作物生长及土壤无害,它具有巨大持水、吸水性能,适量使用可用于制造土壤物理改良剂。经查,未发现该公司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尽管如此,泥炭土流入农田引起周边群众的感官不适,且一定程度上对农业劳动带来不便。
环境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暂停生产,完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场地雨水收集系统,在未整改完成之前不得恢复生产,且对已流入农田的泥炭土进行清理。城管部门对该公司场地是否违规占地将进一步核实。市生态环境部门也将持续紧盯该企业整改情况,监督其尽快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保障周边村民环境权益。
据悉,对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件,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以“办出速度、办出长效、办出群众满意”为标准,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