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平 张坤)9月30日,临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民街道、双王街道食药监所、环食药公安中队和区食品稽查大队20名执法人员,依法取缔了辖区两家非法血豆腐加工点。这两家加工点分别位于人民街道和双王街道城中村,均在民房之中,且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工现场环境差、恶臭难闻。当天,执法人员依法对两家血豆腐非法加工点进行了取缔,现场拆除生产设备,并对违法加工好的血豆腐按要求进行了销毁。
【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指导目录》,血豆腐不在小作坊许可目录内,血豆腐加工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应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稿件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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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