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陕西省委组织部网站陕西党建网刊发一批干部任职公示,1973年1月出生的陕西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张宏玲拟任省体育训练中心党委书记。公示信息显示,这名干部在1985年11月即参加工作。(7月23日 环球网)
一则看似的简单的干部任免信息,在发布之后引起了舆论质疑。原因是,张宏玲1973年1月出生,而1985年11月就参加工作了。网友一推算,张宏玲参加工作时才12岁,这显然有悖常理,于是纷纷质疑年龄造假,简历有问题。
不久之后,官方针对网友的质疑给予了回复。原来,张宏玲是田径运动员出身,12岁就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田径队,而按照政策,从这个时候起,已经可以起算工龄了。换言之,12岁参加工作的张宏玲并不存在年龄造假,档案造假等问题。
这些年,广大网友在经历了“骗官书记”王亚丽、山西运城黄梅芳、“五假”干部卢恩光等档案造假案件后, 一旦遇到干部任免公示信息不合常理的情况,总会心生质疑。这种质疑,于网友而言是行使公民监督的正当权利。即便质疑最终被证实不存在,也无需过多苛责网友。相反,组织人事部门还应该敞开大门,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与张宏玲有同样遭遇的干部还不少。比如2015年,陕西铜川也有一名区委书记因简历显示“12岁参加工作”而引发关注;2017年,甘肃平凉也有一名“12岁参加工作”的干部引起关注。而最终证实,他们都是因为12岁就进入了文艺单位,于是被认定了工龄。
之所以能够认定这部分人的工龄,根据的是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第20条规定:“对2002年12月1日以前未满16周岁参加工作的,符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81号,1991年4月15日起施行,2002年12月1日废止)第八条规定‘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使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须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可以根据相关审批材料认定其参加工作时间。”
对于中组部的这一工龄认定政策,其实,很多人是不知道的,尤其是从来没有接触过干部人事工作的人。因此,不少人一看到“12岁参加工作”就立刻联想到档案造假,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这些年此类事件不断发生,组织人事部门也应该有所反思和改进。笔者认为,至少有两项工作可以做。一则是,在公布干部任免信息时,如果该名干部有未满16周岁参加工作的经历,千万不要惜字如金,可以将相关具体信息备注补充,与此同时,还可以附上相关政策规定的条文,以免造成网友不必要的舆论质疑。二则是组织部门要主动积极的宣传和普及干部人事相关政策,特别一些民众容易产生误读的干部人事规定,比如特殊工龄、年龄、学历等的认定,打破干部人事政策宣传“体内循环”的怪圈,提高民众的参与度和知晓度。
文/沈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