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在普宁扫黑除恶办的重视支持下,普宁市公安机关及时查处一非法酸洗电镀工场,6名涉案人员因涉嫌污染环境被依法刑拘。
5月5日,普宁市公安局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联合有关单位在军埠镇大长陇村查处一非法酸洗电镀加工场,当场抓获涉污染环境犯罪嫌疑人5人。
当天15时许,在副市长、公安局长谢汉湖的组织部署下,副局长连锡雄带领该大队联合市环保局、军埠镇政府等单位,对军埠镇大长陇村一民楼(篮德楼)进行检查,现场查处一非法酸洗电镀加工场,查扣电镀机、酸洗桶、脱水机、清洗槽等设备一批,抓获有关嫌疑人唐某才(男,50岁,汕尾市人)、庄某昭(男,24岁,汕头市人)、江某龙(男,39岁,普宁市人)、黄某城(男,54岁,汕头市人)、彭某贵(男,39岁,四川省人)等5人。
经初步审查,唐某才、庄某昭、江某龙、黄某城、彭某贵等5人交代自今年3月下旬起,陆续到该电镀加工场打工,分工负责清洗、浸泡、酸洗、电镀、脱水、管工等工作。该加工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入场外排污沟,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加工厂的负责人陈某锋于5月12日到普宁市公安局自首。
面对高墙铁壁,陈某锋十分后悔。他自称读书少,并不知道做这种事情是违法的。后来村里干部说这是违法的,警察也有上门找人,自己就来自首了。陈某峰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对他从宽处理。